偷客户电信积分领取礼品 400万积分=4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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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2/1/9 发表作者:中云飞礼品 | ||
三名代理商员工,进入内网获取他人身份信息,再偷走400多万电信积分,领走价值4万元礼品。 偷手机,偷卡,偷现金……这样的盗窃案屡见不鲜。不过近日,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:不偷东西不偷钱,专偷你的电信积分! 一个月时间内,三名电信公司代理商的员工,进入电信公司内网,窃取他人信息后,盗得他人的电信积分四百多万分。他们用这些积分分别换取电饭煲、床上用品、化妆品、剃须刀等物品。经查三人共兑换的礼品价值4万余元。 昨日,重庆晨报记者从九龙坡区法院了解到,该院审理后认为,三人的行为,已经构成盗窃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,宣告缓刑3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 客户说电信积分可换礼品 周剑、徐丽、颜静三人,都是一家电脑设备公司的员工,这家公司是中国电信重庆公司的代理商之一,在九龙坡区开设了一家电信专营店。 去年年底,周剑在给一位用户办理业务的时候,听到用户说他用自己的电信积分,换了一个价值200多元的剃须刀。说者无意,听者有心。周剑随后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徐丽和颜静。 因为经常为别人办理电信业务,三人非常熟悉电信积分的内容,只要在电信消费就会产生积分,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换取指定商品。但不少用户,并不知道也不会使用积分。 进内网盗走客户四百万积分 于是,周剑三人动起了歪脑筋。去年12月,周剑、徐丽、颜静在自己工作的专营店里,登录电信内网,专挑一些一直不会使用积分的用户。获取开户人身份信息后,登录电信网上商城,输入之前查找好的座机号码,根据提示,用开户人的身份证号找回密码。 接着,凭号码和密码进入商城进行兑换,选择品种、数量并确认后,输入收货联系人的姓名、电话、收货地址等内容后就兑换成功。 经调查,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先后盗兑积分共计4460240分。 盗积分换了4万元小礼品 从去年12月12日到12月30日,三人用盗来的积分兑换了近百件商品,有电饭煲、床上用品、化妆品、剃须刀、豆浆机等等。 “我一个月赚的钱不多,很多想要的东西都没钱买。”周剑说,兑换的商品,基本都是三人自己需要的物品。 今年2月12日,周剑等三人被公安机关捉获。按照中国电信重庆分公司的规定,用户的积分100分相当于1元钱,但不能兑换现金,只能兑换指定的礼品。据此,公诉机关认为,周剑等三人盗用的4460240分积分,兑换的礼品价值应该为44602.4元。 (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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